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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高柔字文惠,陈留圉人也”阅读答案及原文翻译

来源:海博学习网 www.exam58.com    发布时间:2015-09-02 21:21
高柔字文惠,陈留圉人也。柔从兄干,袁绍甥也。在河北呼柔,柔举宗从之。太祖平袁氏,以柔为管长。县中素闻其名,奸吏数人,皆自引去。柔教曰:“昔邴吉临政,吏尝有非,犹尚容之。况此诸吏,于吾未有失乎!其召复之。”咸还皆自励,咸为佳吏。
柔自归太祖,处法允当。魏国初建,拜丞相理曹掾。宋金等在合肥亡逃。旧法,军征士亡,考竟其妻子。太祖患犹不息,更重其刑。金有母妻及二弟皆给官,主者奏尽杀之。柔启曰:“士卒亡军,诚在可疾,然窃闻其中时有悔者。愚谓乃宜贷其妻子,一可使贼中不信,二可使诱其还心。正如前科,固已绝其意望,而复重之,柔恐自今在军之士,见一人亡逃,诛将及已,亦且相随而走,不可复得杀也。此重刑非所以止亡,乃所以益走耳。”太祖曰:“善。”即止不杀金母、弟,蒙活者甚众。
明帝即位,封柔延寿亭侯。时制,吏遭大丧者,百日后皆给役,有司徒吏解弘遭父丧,后有军事,受敕当行,以疾病为辞。诏怒曰:“汝非曾、闵,何言毁邪?”促收考竟。柔见弘信甚羸劣,奏陈其事,宜加宽贷。帝乃诏曰:“孝哉弘也!其原之。”
  初,公孙渊兄晃,为内侍。先渊未反,数陈其变。及渊谋逆,帝不忍市斩,欲就狱杀之。柔上疏曰:“晃及妻子,叛逆之类,诚应枭县,勿使遗育。而臣窃闻晃先数自归,陈渊祸萌,虽为凶族,原心可恕。臣以为晃信有言,宜贷其死;苟自无言,便当市斩。今进不赦其命,退不彰其罪,闭著囹圄,使自引分,四方观国,或疑此举也。”帝不听,竟遣使赍金屑饮晃及其妻子。赐以棺、衣,殡敛于宅。 
   景元四年,年九十薨。
(节选自《三国志·魏书》,有改动)
4. 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,不正确的一项是(3分)
A.皆自引去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引退
B.士卒亡军,诚在可疾          痛恨
C.柔见弘信甚羸劣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相信
D.诚应枭县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通“悬”,悬挂,示众
5.以下句子分别编为四组,都属于直接表现高柔“处法允当”的一组是 (3分)
    ①柔举宗从之
    ②还皆自励,咸为佳吏
    ③愚谓乃宜贷其妻子
④奏陈其事,宜加宽贷
    ⑤虽为凶族,原心可恕
⑥赐以棺、衣,殡敛于宅
    A.①②③      B.③④⑤     C.④⑤⑥      D.①③⑥
6.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述,不正确的一项是(3分)
A.高柔被曹操任命为管县长官后,一些奸邪的官员慑于他的名声都离开了,听到高柔宽容的教令后,又全都回来复职,并全都自勉成了好官。
B.高柔不同意太祖对宋金家属加重刑罚的做法,认为那样会让正在从军的士卒怕自己被杀掉,也跟着一起逃走。太祖听从了他的建议。
C.因为解弘并不是真正的像曾参和闵子骞那样的至孝之人,所以魏明帝催促廷尉要将其逮捕拷打致死,又是高柔了解实情上奏明帝,使解弘得到原谅。
D.公孙晃事前多次向朝廷告发其弟公孙渊谋逆,因此事发后明帝不忍将公孙晃公开处斩,想在狱中悄悄杀掉他,高柔上疏阻止这种不合法规的做法,可惜没有奏效。
7. 把文中划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。(10分)
(1)此重刑非所以止亡,乃所以益走耳。
(2)帝不听,竟遣使赍金屑饮晃及其妻子。

参考答案
4.C (确实)
    5.B (①说高柔跟随袁绍,与“处法允当”无关②说是高柔“处法允当”有些勉强,更主要的不是“直接表现”,是县吏的做法,⑥是明帝的做法 )
    6.C(明帝不是“因为解弘并不是真正的像曾参和闵子骞那样的至孝之人” 才要杀他)
    7.(1)这说明重刑不是制止士卒逃亡的办法,却反而是增加士卒逃跑数量的办法了(判断句式、“所以”、 “益”、“走”各1分,文意1分,共5分)
    (2)明帝不听从高柔意见,最后派人送金屑给公孙晃和他的妻子儿女,让他们饮下(身亡)。(补出“听”的宾语1 分,“遣”1分,“饮”译出使动1分,“妻子”1分,文意1分,共5分)
    
参考译文
    高柔字文惠,是陈留郡圉县人。高柔的堂兄高干,是袁绍的外甥。在黄河以北召唤高柔。高柔率领全族的人跟随他。曹操平定袁绍后,任命高柔为管县县长。县里人平素听说过他的名声,一些奸邪的县吏,全都自动地引退离去。高柔发布教令说:“过去邴吉当政时,县吏曾经有过错,还能够宽容他们,何况这些县吏,对于我没有过失呢!还是召回他们复职吧!”(那些离去的县吏)全都回来,勉励自己,全都成了好县吏。
    高柔自从归附太祖,处理法律事情平允适当,魏国刚建立时,授予官职丞相理曹掾。宋金等人在合肥逃跑。按照旧法,军队出征时,士卒逃亡,要把他的妻子儿女拷打致死。太祖担心(这样)士卒还是逃亡不止,(想要)再加重刑罚。宋金有母亲、妻子和两个弟弟都在官府中服役,主管这件事的人上奏将他们全部杀掉。高柔启奏说:“士卒逃离军队,实在是可恨,然而我私下里听说逃跑的士卒中也时常有后悔的,我认为应该宽恕他们的妻子儿女,这样第一可使与敌人不信任他们,第二可以引诱士卒产生归还之心。按照原来的旧法,本来已经断绝了他们归还的愿望,却再加重旧法,我恐怕从现在起正在从军的士卒,见一人逃亡,(怕)自己将被杀掉,也将要跟着逃走,(我们)就不能再杀掉他们了。这说明重刑不是制止士卒逃亡的办法,却反而是增加士卒逃跑数量的办法了。”曹操说:“好。”当即停止,没杀宋金的母亲和弟弟,蒙受(此恩)活下来的人很多。
    明帝即位。封高柔为延寿亭侯。按当时的丧制,官吏遭父母之丧事的,一百天后全都充役当差。有个司徒吏名叫解弘,遭父亲之丧,百日后遇到军事行动,受敕命应当随军行动,他以身体有病为由推辞。明帝下诏发怒说:“你不是像曾参、闵子骞(二人是孔子的学生,都以孝著称)那样极为孝顺的人,怎么能说(因为居丧过于哀伤)身体损害了呢?”催促将他逮捕拷打致死。高柔见到解弘的确很瘦弱,就上奏陈述这件事,(说)应该加以宽恕,明帝便下诏说:“解弘多么孝顺啊,还是宽恕了他!”
    起初,公孙渊的哥哥公孙晃,担任内侍。在公孙渊还没反叛之前,多次(向朝廷)陈说公孙渊要叛变的事。等到公孙渊反叛,明帝不忍心将公孙晃在街市处斩,想把他在狱中杀掉。高柔上书曰:“公孙晃及其妻子儿女,是叛逆的宗族,的确应该斩首悬挂示众,不使他留下后代。然而我私下听说公孙晃在公孙渊叛逆之前就已多次自首,陈述公孙渊正萌发的祸患,他虽然是凶逆的亲族,但根据其原本之心可以宽恕。臣以为公孙晃如果真有揭发公孙渊的言论,就应该恕其死罪,如果没有这样的言论,就应当公开处斩,现在进不能赦免他的死罪,退不能彰显他的罪行,把他关在监狱之中,让他自杀,这会使四方瞻望国家政治措施的人,有的会对我们这种行为产生怀疑。”明帝不听从高柔劝告,最后派使者送金屑给公孙晃和他的妻子儿女,让他们饮下(身亡),把棺木、衣服赐给他们,在其家中殡殓。
    景元四年,高柔年龄90岁去世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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