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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史浩,字直翁,明州鄞县人”阅读答案及翻译

来源:海博学习网 www.exam58.com    发布时间:2019-08-20 21:27
①史浩,字直翁,明州鄞县人。绍兴十四年登进士第。三十年,除权建王府教授。会金主亮犯边,下诏亲征。时两淮失守,建王抗疏请率师为前驱。浩力言:“太子不可将兵。”王大感悟,立俾浩草奏,请扈跸以供子职,辞意恳到。高宗方怒,览奏意顿释,知奏出于浩,曰:“真王府官也。”既而,殿中侍御史吴芾乞以皇子为元帅,先视师。上亦欲令王遍识诸将,遂扈跸如建康。
②三十二年,孝宗受禅,迁翰林学士。张浚将图恢复,浩与之异议,浩奏:“先为备御,是谓良规。傥听浅谋之士,兴不教之师,谓之恢复得乎?”隆兴元年,拜尚书右仆射,首言赵鼎、李光之无罪,岳飞之久冤,宜复其官爵,禄其子孙。悉从之。
先是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视之正志与浚论辩。十朋亦疏史正志朋比,并及浩自是不召者十三年。起知绍兴府。持母丧归,服阕,知福州。五年,复为右丞相。枢密都承旨王抃建议以殿、步二司军多虚额,请各募三千人充之。已而殿前司辄捕市人,被掠者多断指,示不可用。军人怙众,因夺民财。浩奏:“尽释所捕,而禽军民首喧呶者送狱。”狱成议罪,欲取兵民各一人枭首以徇。浩曰:“始衅者军人也,军法从事固当。若市人特与抗斗尔,可同罚乎?‘等死,死国可乎?’是岂军人语。”上怒曰:“是比朕为秦二世也。”寻求去,拜少傅。
④十年,请老,除太保致仕。绍熙五年薨,年八十九,封会稽郡王。浩喜荐人才,尝拟陈之茂进职与郡,上知之茂尝毁浩,曰:“卿岂以德报怨耶?”浩曰:“臣不知有怨,若以为怨而以德报之,是有心也。”莫济状王十朋行事,诋浩尤甚,浩荐济掌内制,盖其宽厚类此。
(节选自《宋史·史浩》)
【注】①扈跸:指随侍、护卫皇帝出行
15. 写出下列加点词在句中的意思
(1)禄其子孙            (2)上知之茂尝毁浩
16. 为下列句中加点词语选择释义正确的一项( )
十朋亦疏史正志朋比
A. 依附勾结            B. 与……成为朋友      C. 与人攀比            D. 与人同列
17. 第③段画曲线部分断句最正确的一项是( )
A. 先是/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/史正志往视之/正志与浚论辩。
B. 先是/浩因城瓜洲/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视之/正志与浚论辩。
C. 先是浩因城瓜洲/白遣太府丞史正志/往视之正志/与浚论辩。
D. 先是浩因城瓜洲/白遣太府丞史正志/往视之/正志与浚论辩。
18. 把第③段画直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。
始畔者军人也,军法从事固当。若市人特与抗斗尔,可同罚乎?
19. 第②段中,“浅谋之士”是谁?史浩为什么说此人是浅谋之士?
20. 依据相关事迹,概括史浩的主要品质。
相关事迹 史浩的品质
为赵鼎等人伸冤 (1)
建议军人与市民不可同罚 (2)
举荐陈之茂、莫济 (3)
 
 
【答案】15.     (1). (1)授予……俸禄    (2). (2)诋毁,说坏话   
16. A    17. B   
18. 开始挑衅的人是军人,按军法处理本来得当。至于市民,只是和他们抵抗斗争罢了,可以一样处罚吗?   
19. 张浚  因为他发动不经训练的军队来谋求恢复中原的大业,这样会造成敌人进犯,士兵逃跑,敌人离开,又邀功论赏,因此史浩认为他是“浅薄无谋的人”。   
20. (1)正直敢言  (2)重视民心(维护民利)  (3)宽厚待人(心胸宽广)
 
参考译文:
史浩,字直翁,明州鄞县人。绍兴十四年进士及第。三十年,任命史浩暂代建王府教授。三十一年,升任为正少卿。适逢金国主完颜亮侵犯边境,(皇帝)下诏亲自出征。当时两淮失守,建王上书直言请求率领部队担任前导。史浩极力进言说:“太子不可以率兵。”建王大有所感而觉悟,立刻让史浩起草奏疏,请求随从帝王的车驾而尽到儿子的职责,言辞恳切周到。高宗看了奏疏,知道奏蔬是史浩起草的,说:“真是王府的官员啊。”高宗也想让建王普遍了解各位将领,于是(建王)随从帝王的车驾到建康。
三十二年,孝宗接受禅位,(史浩)升任翰林学士。张浚将要谋求恢复(中原),史浩和他意见不同。史浩上奏说:“首先是准备防御,这是良好的规划。假如听信浅薄无谋的人,发动不经训练的军队,说这就是恢复大业,怎么可以呢?”隆兴元年,(史浩)被授任为尚书右仆射,首先进言赵鼎、李光清白无辜,岳飞久蒙冤屈,应当恢复他们的官爵,授予他们的子孙俸禄。(皇帝)都听从了。
此前,史浩因为要在瓜洲筑城,报告派遣太府丞史正志去视察,史正志和张浚辩论。王十朋也上奏史正志依附勾结,一并牵连到史浩,从此十三年不被召见,起用为绍兴府知府。为服母丧还乡,服期满,担任福州知州。五年,又任右丞相。枢密都承旨王孚建议以殿、步二司军有许多空位为由,请求各招募三千人补充部队。不久殿前司就开始抓捕市民,被抓的人很多自己折断手指,表示不能当兵。军人依仗人多,就借机抢夺百姓财物。官司立案量刑时,想要拿军人、市民各一人杀头示众。史浩说:“开始挑衅的人是军人,按军法处理本来得当。至于市民,只是他们抵抗斗争罢了,可以一样处罚吗?‘同样都是死,为国而死可以吗?’这难道是军人说的话吗?”皇上发怒说:“这是把我比作秦二世了。”不久(史浩)请求离职,授任为少傅。
十年,请求告老,授任太保退休,封为魏国公。光宗登基,升任太师。绍熙五年逝世,享年八十九岁,封为会稽郡王。史浩喜欢推荐人才,曾经拟定陈之茂升官为郡守,皇上知道陈之茂曾说过史浩坏话,说:“你难道是在用恩德报答怨恨吗?”史浩说:“我不知道有怨恨,假使把这当作怨恨而用恩德报答他,这就是存心的了。”莫济诋毁史浩尤其厉害,史浩举荐莫济掌管内制。史浩说:“我不因为私怨妨害公事。”大致上他的宽厚就像这样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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