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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永不掉队》阅读答案

来源:海博学习网 www.exam58.com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-02-04 16:37
永不掉队
谢志强
1947年冬,秦山第一次听见方歌唱歌。
团长命令:“我们的两条腿要跑过敌人的汽车轮子。”秦山穿草鞋,把脚磨破了。渐渐地落在急行军的队伍后边。于是,他听见了那支歌:“向前向前向前,我们的队伍向太阳……”
方歌站在路边的一个小土坡上,齐耳短发,她旁边还站着两个女兵,是师文工团的团员。
秦山踏着歌声,赶上了队伍。
部队准时到达了指定的地点,堵住了敌人的退路,激战三天。秦山身负重伤,被送到野战医院。
方歌所在的文工团来医院慰问伤病员。
秦山在昏迷之中,仿佛又掉了队。他听见方歌的歌声,苏醒过来。歌声飞进了他的心里,他像在舔嘴唇,默默地跟着哼。
医生对方歌说:你把这个英雄唱醒了。
秦山家境穷困,爹娘却供他上学,念到初中,日本鬼子来扫荡,他就参了军。他受过五次伤,这一次伤得最重。他说:一颗炮弹把我炸飞了。
方歌说:我见过你,看不出,你还是个英雄!
1948年,秦山调进了王震所在的部队,当了独立旅某连的连长。挺进西北,开赴新疆——新疆和平解放。
翻过祁连山,秦山第三次听见了方歌唱歌。
方歌所在的文工团跟秦山的连队在一起宿营。女兵很惹眼。秦山看见了方歌,风撩着她的齐耳短发,像水边的垂柳。
秦山的心里奏起旋律。茫茫戈壁荒漠,一眼望不到尽头。
方歌突然唱起了歌:向前向前向前……
秦山站起来,走过去,说:你咋知道我在唱……我一点也没唱出声音呀。
方歌说:我似乎听见了一个旋律,有谁起了个头。
部队来到了南疆重镇阿克苏——驻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,开始垦荒。
秦山第四次遇见方歌,是在团部。他乐了,说:是要来慰问一下我们了,戈壁荒滩听了你们的歌声都会开花呢。
方歌说:这一回,是调到你们这儿了。
1952年春,秦山独自骑马,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,进入了沙漠。他打算建立一个新的连队,开垦一个新的荒原。按他的说法是,大口啃一块沙漠。
起了大沙暴。沙漠似乎要作弄一下英雄。两天里,风沙铺天盖地,仿佛真的要叫他进去出不来。风一停,沙一落,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,沙漠异常美丽,移动过的沙丘,那纹路,如同水的波纹。沙漠总是将进入它上边的物体含而不露地收藏起来。
幸亏有一棵枯死的胡杨树。找到秦山的时候,他搂着树干,沙子已埋到他的腰。胡杨树仿佛缩短了一截。秦山的嘴里灌满了沙粒,几乎没了脉搏。
打电话给团部。方歌带了团部的两个女兵赶来,其中一位是女医生。
秦山像胡杨树一样,一动不动。
方歌和女兵含泪唱歌,唱沂蒙山小调。
秦山是山东籍。但他对家乡的歌也没反应。
女医生听不见秦山的心脏跳动了,就用一块白布裹住秦山。
教导员拿来了军旗,盖到秦山的身上。
方歌扑过来,揭掉军旗,打开白布,向秦山喊:我们早就讲好了,来,让我给你唱歌。
地窝子里一片宁静。
歌声响起:向前,向前,向前,我们的队伍向太阳……
渐渐地,所有的人都跟着方歌唱了起来。阳光从地窝子上边的天窗照进来,沙尘像音符,在阳光中飞舞。
秦山的嘴唇居然动了。
多年后,我了解到了各种版本的秦山和方歌的爱情故事。其中一个讲述者是秦平沙,他是秦山和方歌的儿子,我们都是军垦第二代。
(节选自《小小说选刊》2017年第10期)。
4.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,不正确的一项是(3分)
A.秦山负伤醒来之后,“他像在舔嘴唇,默默地跟着哼”,这一细节写成了一个战斗英雄坚定、乐观的情怀。
B.翻过祁连山,“秦山心里奏起旋律”,“方歌突然唱起歌来”,说明两个人内心已经有了难以言说的默契。
C.面对生命“湮灭”的秦山,方歌的动作和语言,既表现了她内心的悲痛,又产生一种令人动容的感染力。
D.文章结尾看似闲笔,但对前文做了补充交代,同时通过写后人难以忘怀的追忆,表达了对前辈的崇敬。
5.小说以“秦山听方歌唱歌”谋篇布局,这有什么好处?请简要说明。(5分)
6.这篇小说洋溢着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,结合作品,谈谈你的理解。(6分)

参考答案
4.A(写出“坚定、乐观”错,理解拔高)
5.①从情节上,以歌声为线索,推动了故事情节发展。
②从形象上,展示了人物献身革命事业、追求爱情的美好形象。
③从主旨上,歌声多次出现,一步步强化主旨。
④从效果上,增添了故事的传奇色彩,具有可读性。
(1点1分,2点3分,3点5分,意思对即可)
6.①英雄主义。不惧牺牲,战争时期,用双腿跑过汽车轮子,五次受伤;勇于奉献,新中国建设时期,垦荒中,不畏恶劣条件,独自深入沙漠。
②浪漫主义。歌声唤回生命,秦山受重伤时,方歌用歌声唤醒了他;歌声催生爱情,在共同的革命理想中,通过歌声他们产生了爱情。(每点3分,意思对即可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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